入梅、出梅是按照什么规律来定的

入梅、出梅规律分现代气象学标准和传统方法上的标准两种。

1、气象学入梅标准

入梅前五天,副高在120°e上的脊线≥18°n,且5天中至少有3天的日平均气温≥22℃。入梅后头5天中必须有4天雨日(包括郊县气象站测得的雨日);若梅雨有分段现象,则每段梅雨结束后的气温均≥22℃。

出梅标准

梅雨结束前后,120-130°e间副热带高压脊线北跳至26°n或以北,且日平均气温≥27℃,最高气温≥30℃,且连续6天以上无雨。以后再出现连阴雨,属“夏雨”,不属“梅雨”。传统的入梅和出梅与天干和地支有关。主要依据如下

2、我国传统方法上,入梅和出梅的确定是根据节气结合干支来推算的。按照历法规定,芒种后逢第一个丙日为入梅,小暑后逢第一个未日为出梅。如果芒种当天的天干为丙,则将该日定为入梅,小暑当日地支为未,则将该日定为出梅。

举例说明,1993年7月7日小暑,小暑后7月13日逢未,因而1993

年的出梅日期为7月13日。2001年7月7日小暑,当日和小暑后的7月19日地支为未,根据历法规定,2001年的出梅日期应是7月7日,而不是7月19日。

历书上的入梅、出梅和气象学上确定的入梅、出梅日期含意是不一样的。

历书上的入梅日期总是定在芒种的第一个丙日;出梅是在小暑后的第一个未日。所以历书上的入梅总是在六月六日到十五日之间;出梅日期在七月八日至十九日之间,每年的梅期比较固定而且各地都一样。

气象学上的入梅、出梅和梅雨期的划定是根据大范围的天气环流形势背景;天气系统的地理分布特征、降水的地理分布位置以及气象要素的变化等条件来确定的。由于每年环流形势的演变不尽一致或相同,所以气象学上的入、出梅的日期和梅期存在着复杂的差异。当梅雨锋区及其雨带抵到或形成在长江中下游或江淮地区一带时称入梅;雨带停滞或徘徊时期称梅雨期;待雨带北抬并较稳定地抵到黄河流域时,江淮地区转受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时,江淮地区梅雨结束,也就是出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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