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的标准分数是多少?

目前只有海南省高考仍实行标准分。

前海南省高考实行“3+3”的科目设置,成绩以单科标准分和综合标准分的形式公布。

标准分是由原始分推导而来、反映考生在所属类别团体(理工类、文史类)中的位置分,位置越靠前,标准分越高。

具体换算的过程为:每个单科,按照原始分对全省同一类别团体的考生进行排名,每名考生都有一个对应的位置,算出每个原始分以下的考生人数占团体考生总数的百分比,即百分等级。

再由每个原始分的百分等级在《高考标准分与百分等级对照表》中查出它所对应的分数。

例如,2013年海南省文史类(含艺术类)考生人数21555人,某考生的语文卷面成绩排全省第五十名,高于全省21505名考生,那么该考生的百分等级为21505÷21555=0.99768035,在对照表中对应的标准分为783分。

“当考生人数足够多、试题能够反映考生的水平时,全体考生成绩分布会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钟形曲线,也称正态分布曲线。

标准分制度就是根据这一原理制定出来的。

”省考试局普招处的工作人员表示,“按正态分布原理,规定标准分在100分—900分之间,并将中间位置的分数设定为500分,也就是卷面成绩高于半数考生,标准分为500分。

每名考生的单科标准分换算出来后,将乘以相应的科目权重,语文、数学、英语的权重均为1.5,其他科目的权重均为1.0,得到的乘积再相加,就会得到该考生的标准分总和。

然后,将所有考生的标准分总和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排位的百分比等级在“对照表”中找出对应的分数。

这个分数就是考生的综合标准分。

此外,基础会考各科成绩不进行标准分转换,按各科卷面成绩之和的10%计入高考投档成绩。

综合标准分加上基础会考成绩的10%,就是高考的最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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