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a)纳税申报表(详见记录);

b)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所得税企业按季,其他按年);

c)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d)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e) 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证件。

布尔津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企业征收窗口在对纳税申报表、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内容的完整性、数据计算的准确性、填写的规范性、逻辑关系的正确性进行审核后,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资料,向纳税人说明原因,直接将有关资料退还给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补充、修改、更正,重新申报。

在正确的申报资料上签署意见和收到日期,退还纳税人一份,同时录入申报信息,开具税收缴款书或完税证,并将税收缴款书五联或完税证交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告知到其开户银行划解税款或当场收取现金。

二、个体工商户申报征收

布尔津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个体征收窗口在受理个体工商户的纳税申报(纳税手册)后,依据Xdsms税务征管系统内的纳税定额结合纳税户请销假情况,开具完税证并收取现金,在《纳税手册》上登记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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