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由几种颜色组成的

光是由几种颜色组成的

人们看到的不仅仅是色光本身,而是光和物体的统一体。

当颜色与具体事物联系在一起被人们感知时,在很大程度上受心理因素(如记忆,对比等)的影响,形成心理颜色。

为了定性和定量地描述颜色,国际上统一规定了鉴别心理颜色的三个特征量即色相、明度和饱和度。

心理颜色的三个基本特征,又称为心理三属性,大致能与色度学的颜色三变数---主波长、亮度和纯度相对应。

色相对应于主波长,明度对应于亮度,饱和度对应于纯度。

这是颜色的心理感觉与色光的物理刺激之间存在的对应关系。

每一特定的颜色,都同时具备这三个特征。

色相是指颜色的基本相貌,它是颜色彼此区别的最主要最基本的特征,它表示颜色质的区别,从光的物理刺激角度认识色相:是指某些不同波长的光混合后,所呈现的不同色彩表象。

从人的颜色视觉生理角度认识色相:是指人眼的三种感色视锥细胞受不同刺激后引起的不同颜色感觉。

因此,色相是表明不同波长的光刺激所引起的不同颜色心理反应。

例如红、绿、黄、蓝都是不同的色相。

但是,由于观察者的经验不同会有不同的色觉。

然而每个观察者几乎总是按波长的次序,将光谱按顺序分为红、橙、黄、绿、青、蓝、紫以及许多中间的过渡色。

红色一般指610nm以上,黄色为570~600nm,绿色为500~570nm,500nm以下是青以及蓝,紫色在420nm附近,其余是介于他们之间的颜色。

因此,色相决定于刺激人眼的光谱成分。

对单色光来说,色相决定于该色光的波长;对复色光来说,色相决定于复色光中各波长色光的比例。

如图5-1所示,不同波长的光,给人以不同的色觉。

因此,可以用不同颜色光的波长来表示颜色的相貌,称为主波长。

如红(700nm),黄(580nm)。

色相和主波长之间的对应关系,会随着光照强度的改变而发生改变,如图5-2所示的是颜色主波长随光照强度的改变而发生偏移的情况。

只有黄(572nm)、绿(503nm)、蓝(478nm)三个主波长恒定不变,称之为恒定不变颜色点。

通常所谈的色相是指在正常的照度下的颜色。

在正常条件下,人眼能分辨光谱中的色相150多种,再加上谱外品红色30余种,共约180种。

为应用方便,就以光谱色序为色相的基本排序即红、橙、黄、绿、青、蓝、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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