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公证书和见证书有何区别
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又有文书遗嘱和口头遗嘱。
文书遗嘱可以直接由本人书写或者由别人代写,由别人代写的必须由立遗嘱人签字或者按下手印。
文书遗嘱最好经过公证,这样就具备了法律效果。
不经过公证,如果当事人对文书存在异议的时候,就需要对文书进行真伪认证。
本提问提供的情况,遗嘱有效。
但是,由于没有经过公证,就需要对文书进行认证,来证明这是老人本人的意愿,那就要找到见证人来证明,必须找到那个示标明身份的人,如果找不到那个示标明身份的人,或者子女对文书有异议,可上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来判决。
本案例的启示:
1.遗嘱需要公证,公证后子女等人对遗嘱有异议时,可到公证处找出原始公证进行核对,核对后就具备法律上的强制效果。
2.见证,仍然不能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效果,只能说增加了文书的可信程度。
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是一个更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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