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读书心得范文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心得范文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透过菲利普一家由原先厌恶、怨恨于勒,到之后听说于勒发了财又喜欢、崇敬于勒,直至在于勒贫困潦倒时又遗弃他的故事。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我的叔叔于勒读书心得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心得范文篇1

暑假,我看了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我的叔叔于勒》,它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当于勒花光了自己所得的财产,并且大大地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部分时,祂們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們立即对祂寄予厚望,甚至每茖星期天都去海滩尙等候于勒的回來:但当发现于勒没侑成为富人,反而沦落为靠卖牡蛎过日子的小贩时,祂們的真面目暴露无遗,连“我”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茖铜子,也要遭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茖铜子给這茖人,给這茖流氓!”

這篇小说通过于勒贫穷时被赶走与发财时被夸赞,以及菲利普夫妇望眼欲穿地盼望于勒归來与见穷困潦倒的于勒躲之惟恐不及的两组对比,揭示出菲利普夫妇的自私、庸俗等性格特点,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這一主题。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這样的人依然侑所存在——“目中惟侑金钱”。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們更该关注我們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所说:“钱可以买房屋,但买不家;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健康;钱可以买书籍,但买不智慧……”由此可见,拥侑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最幸福的。

所以我們不要把实现理想寄托在别人身尙,应该通过自己去奋斗,去努力,去争取。在亲情和钱尙,应珍惜亲情,淡泊名利。对弱者应多付出爱心,同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心得范文篇2

《我的叔叔于勒》讲的是叔叔于勒的故事。

叔叔于勒生活在一个小职员的家中。他想生活在上层社会。想创业。但是都失败了。这些经历形成了菲利普夫妇面对自己的弟弟于勒的不同态度。

一直以来,于勒在菲利普夫妇眼中都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总是花钱。还花掉了哥哥的那一份钱。这在本来就不富裕的家中简直是一个打击。菲利普夫妇没给于勒好脸色看。最好竟然把于勒赶了出去。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厌恶。

他们竟然连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可见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存在。只知道金钱,没了金钱就什么也不是。但是,金钱并不是万能的,但是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才会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心得范文篇3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短片小说,记得在上高中时看过,但记不清了。最近又有机会读到它,有了进一步的理解。

年轻时于勒大肆挥霍,被看成祸水。后到美洲发了大财,成为福星。菲利普一家渴盼其归来,二姐也因此找到未婚夫,一家人很高兴,出国到哲尔赛岛旅行,在船上,他们见到一个卖牡蛎的人,于是虚荣心作怪,也想像富人一样吃牡蛎,但却发现他酷似于勒,后在船长那里得到证实。我得知后很可怜叔叔,变多给了他小费。这下可好,母亲开始大发脾气,不但发财和进入上流社会的美梦破灭,眼下二女儿的婚事也岌岌可危。最后全家不动声色地改乘海轮回来。而我依旧对叔叔念念不忘,毕竟他是我叔叔……

人们往往亲近一个人是因为他的财富,而不看他的本人,甚至在金钱面前亲情都可以一文不值。这是在急功近利的今天较普遍的现象,反映出人的自私。值得深思。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心得范文篇4

《我的叔叔于勒》是世界著名小说家莫泊桑的名篇。

它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于勒·达勿朗诗因为用完了自己所得的遗产,并且损害了哥哥的利益,逃到了美洲打拼。不久,传回消息,说他工作很好,希望不久后能发财回家,与哥哥家一起过日子。这个消息使生活并不宽裕的哥哥一家大受鼓舞。他们计划着于勒回来后的生活,甚至打算买一幢小别墅,家中待嫁的二女儿也因此确定了婚事。谁知在办喜事的那天,他们在船上见到了于勒,一个兜售牡蛎的小贩。随后,哥哥一家急忙避开,生怕自己被于勒认出。

这篇小说的主题在文中没有出现,但读完全文后略加思索就可以得出:当时的小资产者大都十分爱慕虚荣,追逐名利。整篇小说几乎都在为此主题服务:达勿朗诗一家明明不是很宽裕,一家人走路去码头准备坐船旅游时,却都“挺直了脊梁,伸直了腿,郑重地走,仿佛一桩极其重要的事件要靠着他们的这种态度才能完成一样”;母亲原本十分厌恶于勒,但当她听说于勒发了财后,却说:“将来好心眼的于勒回来后,我们的景况自然不同了。那是一个很能干的人!”在得知于勒就是那小贩时,她又说:“我一向怀疑这个扒手做不成一点好事,并且有一天他又会落在我们脊梁上来的!一个姓达勿朗诗的怎能够指望在他的身上盼望一点什么!”

然而,在文末,这个家庭又似乎有些可恨了:都已明确知道那忧怨肃索、衰老可怜、生活窘困的小贩就是于勒后,达勿朗诗一家却不上前与之相认,还生怕于勒认出自己,当初的“福星”变成了“衰神”。他们在回程时乘了另一艘游轮,就只是怕自己有这样一个穷兄弟的消息被人知道,或多了一个需要照顾的人。不需要冗长的介绍,不需要明确指出,一个十分虚荣,在旁人看来可笑的小资产家庭就出现了。我们在生活中千万不要像达勿朗诗先生一样,爱慕虚荣,这样的人是很可恶的。

莫泊桑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年少时师从法国文学大师福楼拜。福楼拜当初教给他的主要是写作要肯吃苦,勤练习,善于发现。从这篇作品来看,莫泊桑的确做到了:比如,在文中有这样一句很短小的话:“为了我失落了钮扣和撕破了裤子,他们就对我大嚷大闹。”文中的“我”便是于勒的侄子。这对于一名儿童来说是很正常的事,可以说只是一个细节,但莫泊桑却把它写了下来,并借此一下突出了达勿朗诗夫妇超乎一般的爱慕虚荣而又并不富裕;还有,文中达勿朗诗先生知道那小贩就是于勒后,连说话都“面无人色了,哑着嗓,瞪着眼睛,一个字一个字慢吞吞地说”,这样的姿态一般人是不大会有的,由此又突出了达勿朗诗先生非同一般的虚荣心。这样的句子还有许多。

莫泊桑构思的精巧、肯吃苦、勤练习、关于发现的特点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心得范文篇5

假期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明白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

父亲向船长打听状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忙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就应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就应瞧不起那些穷人,就应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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